本報阿拉善左旗訊 (通訊員 劉鴻燕)今年4月以來,內蒙古阿拉善盟在推進“六個行動”中持續做好及時表揚獎勵工作,聚焦重點項目謀劃、助企紓困、就業促進、節水增效、區域合作深化、北疆文化建設提升六個專項行動,對及時表揚獎勵的范圍、標準、程序等作出具體要求,解決以往獎勵工作中存在的獎勵標準模糊、覆蓋范圍受限、激勵時效滯后等問題,以更明晰的標準、更有力的舉措推動廣大干部在重點工作中愈加競進有為、奮勇爭先。
建立“一事一報”“一事一獎”機制,通過組織部門主動挖掘、部門單位及時申報、企業群眾聯動推薦的模式,規范操作流程,對挖掘發現的應獎事項和個人做到應獎快獎。
將基層一線和急難險重崗位、關鍵環節和做具體工作的人員作為及時獎勵的重點,對在六大行動中取得突破性進展、形成盟級以上典型經驗、綜合性指標或專項考核靠前的集體和個人,通過分類考察、動態調整,做到因功施獎、獎當其時。對公務員的表揚獎勵,側重考察攻堅克難、履職盡責,在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啃硬骨頭的擔當勁頭。事業單位突出“專精”導向,重點評價在專業領域實現重大技術突破、取得顯著成果轉化成效、掌握核心“專業絕活”的技術骨干。統籌考量相關工作重要程度、取得成效難易程度等,根據目標任務完成進展,適時調整獎勵種類、數量,考察領域及干部、人才等資源配置,引導指導各責任單位積極申報,由組織、人社、國資委等部門進行綜合評價,確保獎勵機制與行動進展同頻共振。
將獲得及時表揚獎勵的結果納入部門綜合目標考核和干部個人實績評價的重要內容,并與干部選拔任用、職級晉升、評優評先等掛鉤,在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確定、“擔當作為好干部”評選、交流任職、掛職鍛煉中重點推薦。對受到及時獎勵的公務員集體適當提高領導班子成員年度考核優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