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拉薩5月12日電 (記者袁泉)為進一步提升考核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西藏自治區以《黨政領導干部考核工作條例》為遵循,出臺了地市和區直部門綜合考核辦法,構建考核指標體系,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優化考核程序方式,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西藏自治區有關部門根據地市資源稟賦、區位優勢、發展水平、經濟體量、生態環境等因素,將地市分為3個類別,分別設置指標、開展考核。與此同時,該辦法把黨建作為單獨考核單元,重點考核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
據介紹,西藏自治區將推進一體化考核機制,整合歸并相關業務考核,做到多考合一,防止多頭考核、重復考核,著力將考核結果與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激勵約束、問責追責等結合起來,樹立憑能力用干部的鮮明考核導向。
《 人民日報 》( 2022年05月13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