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初以來,平和縣針對新形勢下農村工作任務繁重、人手不足,部分村級黨組織社會動員整合能力弱化,群眾參政議政缺乏相應平臺,村級治理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等問題,創新推行村黨支部領導下的村代表議事、老黨員參事、理事會理事、監委會監事“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模式,采取“支部搭臺、群眾唱戲”的形式,在強化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的基礎上,充分發揮其他社會組織的積極功能,讓農村群眾做得了主、說得上話、使得上勁、管得到位,推動農村項目建設持續升溫、經濟發展不斷加速、社會環境更趨穩定、農民收入穩步增長。2013年,全縣依托“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推動“整治一條街”項目共投資1.13億元,完成街道整治17.7公里;“美麗鄉村”示范村建設投資7679萬元,實施項目22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103.2億元,比增33.9%;農民人均純收入11194元,比增10.4%。該項機制的相關經驗做法受到了農村群眾的廣泛歡迎和好評,也受到了上級領導的充分肯定,已在《組織人事報》、《八閩快訊》、《福建組工信息》、《漳州通訊》、《漳州信息增刊》等各地、各級媒體刊物刊載推廣。
一、推行“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的背景和起因
隨著改革深入,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作為最基層的村級黨組織,在社會轉型中,行政指令削弱、可運用社會資源逐步有限、組織動員整合力量不足,造成在農村基層社會管理中,日益凸顯一些新的“瓶頸”問題。一是村級班子人手不夠的問題。面對農村工作任務加重、壓力增大、形勢復雜的新形勢,特別是一些城郊村,作為“大縣城”建設戰略主戰場,大批重點項目落戶,工作任務相對較重,利益糾葛、矛盾節點相對集中,單靠村“兩委”單兵作戰,往往力不從心,難以成事。二是群眾工作復雜化、村級班子對群眾號召力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傳統村落集體利益的逐步瓦解,區域多村事務正逐步擴大化,一些村級事務難以有效推進。如平和縣五寨鄉寨河村斜坑組道路是250戶柚農運輸肥料、蜜柚的必經之路。長期路況極差。由于該路段涉及3個村的具體利益,矛盾復雜,單憑村兩委力量難以調和,導致修路事宜久拖未決,造成不良影響,急需一種務實管用的機制來破解。三是村級民主基礎弱化的問題。隨著群眾民主意識不斷提高、參政議政愿望增強,而相應參與平臺還比較欠缺,村級班子權力運行也缺乏有效監督,干群互信薄弱甚至引發對立。針對以上問題平和縣積極創新農村社會管理機制,探索推行村黨支部領導下的村代表議事、老黨員參事、理事會理事、監委會監事“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通過推動村級黨組織轉型升級,健全完善村民自治機制,有效提高了農村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構筑形成務實管用的農村社會管理、運行、服務體系。
二、推行“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的做法和成效
1、創設“四會”聯動組織,變“官管”為“民管”。一是建機構。在深入調研、試點先行的基礎上,從創新農村基層組織設置形式入手,由村黨組織牽頭,全縣各村普遍成立了以黨支部為核心、議事會為先導、理事會為紐帶、參事會為扶助、監事會為制約的“四會聯治”式組織網絡,改變了以往農村發展中由于人力、精力有限,村干部辦事既花力氣又背罵名的局面,使民主自治更具群眾性和代表性。目前,全縣240個行政村均成立了村代表議事會、老黨員參事會、村務監督委員會,并建立了986個新農村建設理事會。二是明職責。村代表議事會由各村民小組長組成,主要負責參政議政、參與決策;老黨員參事會由55歲以上的老黨員組成,主要負責鄉賢交友拓展、協調黨群關系;理事會主要由威望高、能力強、辦事公道的黨員骨干、致富能手組成,負責新農村建設項目的實施;村務監督委員會由村民直選產生的,負責對項目建設、“三資”管理、村務公開等各項農村事務進行全程監督。如今,“四會”組織共吸納成員16572名,其中議事會2775名、參事會2324名、理事會10753名、監委會720名。三是抓聯動。通過“四會”組織聯動式運作,推動項目征遷、民生工程等村級重大事項順利推進。如坂仔鎮在推進林語堂文化博覽園項目用地征遷工作中,改變以往的政府包辦為“政府支持、理事會主導、市場參與、民眾監督”運作模式,發揮“四會聯治”功能,促使征遷工作順利推進。
2、創新“六環”運作體系,變“人治”為“法治”。一是民意調查“提”事。由議事會通過召開座談會、入戶調查等形式,及時掌握群眾所需所盼,對收集到的各項訴求、意見、建議進行篩選,形成提議,報請村黨支部審議。二是征詢意見“謀”事。由村黨支部將議事會的“議案”提請老黨員參事會研究討論,征詢意見建議后進行完善補充,擬訂重大事務決策的初步方案。三是公開透明“亮”事。村黨支部、村委會將初步方案在村務公開欄和各村民小組醒目位置張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見,對初步方案進一步修訂完善。四是回訪調查“審”事。村黨支部、村委會對公示后群眾無異議的初步方案,交由議事會就修改方案的可行性和群眾意愿等情況進行再次回訪調查。五是村民表決“定”事。村黨支部、村委會對回訪調查再修改后的方案提交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表決。表決通過后,將方案和表決結果在村務公開欄中公布,再次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后交由理事會具體組織實施。六是全程監督“評”事。監委會對各項事務進度和質量進行全程監督、適時評議,對理事會賬目有權隨時財務審計,及時督促公開項目實施進度和財務開支情況。形成村黨支部領導下的“四會”組織互聯、互補、互動,首尾相銜、一體運作的運行體系,大大提高了村務決策、村務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其中,文峰鎮前埔村還通過運用這項機制實現了后進村整頓轉化成果鞏固并在全省作經驗介紹。截至目前,全縣各村依托“四會”組織共收集意見建議1956條,建立民情臺賬976冊,形成具體議案1325個,有效化解矛盾糾紛1719件,推動基礎設施建設、村容整潔、征地拆遷、產業培育等民生項目829個,統籌資金達9748萬元,節約項目資金869萬元。
3、創建“三動”工作機制,變“盆景”為“風景”。一是堅持示范帶動。以農村工作基礎好、征遷任務重的28個村為試點,在對“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進行嚴密論證、實踐檢驗、反復完善的基礎上,分兩批先行先試后,才向全縣各村全面推廣。如安厚鎮先行在龍門村抓試點,堅持依照“四會”規則,充分發揮積極性和創造力,使之在新農村建設中既是主人又是主體,其他村群眾看到了實實在在的成效,紛紛要求組建“四會”組織,參與村民自治,發揮了示范帶頭作用。二是堅持黨群互動。提倡村級班子成員、黨員按程序進入“四會”,競選會長,推動村“兩委”與“四會”組織機構有機融合,形成村黨支部統籌領導、群眾組織積極參與“兩條主線”有機統一、互補互促的農村社會自治體系。該縣在服務總投資120億元的科技產業園項目征遷工作中,營造村民人人都是會員,個個有權參與村務管理的氛圍,得到了群眾的一致認可,整個征遷工作未出現集體上訪現象。三是堅持民主驅動。在“四會”組織人員選擇、章程制定和程序規范等關鍵環節,廣泛邀請群眾參與,引導村民通過“四會”組織平臺依法進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調動廣大村民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積極性,推動農村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如坂仔鎮借力“四會一體”有力地推動了“一街一村”項目建設;南勝鎮依托“四會”組織有序推進了“天兔”臺風災害災后家園重建工作;蘆溪鎮發揮“四會”組織作用用好扶貧資金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等。特別是文峰鎮三坪村,運用“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在短短的3個多月時間內完成總投資2200多萬元的重點村莊環境整治工作,入選農業部評選的全國美麗鄉村創建試點村,榮獲全國高效農業型美麗鄉村稱號,成為全國“富美鄉村”典范。
三、推行“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的經驗和啟示
平和縣“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之所以能成功推行,主要得益于:策略上“發動群眾做群眾工作”、模式上“支部搭臺、群眾唱戲”,與時下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主旨不謀而合。該模式能夠充分發動群眾力量、做好群眾工作,既呼應了新時期農村群眾對公共服務日益高漲的現實需求,也借助基層力量,有效提升了基層公共事務的服務質量,加大對村兩委班子社會監督力度,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1、要加快轉型升級,創建服務型基層黨組織。要加快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步伐,必須走出“重管理、輕服務”的認識誤區,構建基層組織的公共利益實現機制,發揮好黨組織表達公共利益和整合公共利益的職能,切實呼應農村群眾對公共服務日益高漲的現實需求,提升基層公共事務服務質量,加大反腐敗社會監督力度,增強農村群眾對黨組織的認同感和滿意度。
2、要激活社會組織,建立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在組織保障上,要由“包辦代替”轉變為“自我服務”,即要把黨組織為村民服務與村民自我服務結合起來,更多地讓村民以主人翁的態度相互關心、相互幫助、相互服務,更多地讓村民自己組織的社會組織為村民服務;在機制保障上,要由“強制壓服”轉變為“群眾自律”,即要指導村民形成自我教育、自我約束的村規民約,領導村民依法自治,而不能站在村民的對立面管治村民。
3、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群眾首創精神。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對社會主義實踐和認識的每一次突破和進展,無不來自群眾的創造和推動。同時,人民群眾的實踐又是檢驗我們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平和縣“四會一體”村民自治新模式的創立和推行,汲取了該縣以往村民自發創設自治模式的成功經驗,是一項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務實管用的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機制。由此可見,黨建創新必須扎根實際,尊重基層首創精神,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的聰明才智,從群眾中汲取養分,惟其如此,黨建創新才能獲得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