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而基層黨組織的設置又是農村黨建工作的重點。只有優化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才能進而創新黨組織的工作方式和活動方式,增強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結合黨的十八大提出“健全黨的組織體系”的新要求,遵義市紅花崗區深溪鎮龍江村以創新組織設置為突破口,通過構建適應形勢發展的農村基層黨建組織結構,創新黨建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增強了黨在村級治理中的整合功能,提高了黨組織化解矛盾的能力,探索出了一條以黨建引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路子。
一、實踐動因
村黨組織的設置是農村黨建工作的基礎。在中國廣大農村,多年來一直按照區域原則,以行政區劃為依托,“支部建在村上”(一村建一支部),形成“鎮黨委——建制村黨組織——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建制。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特別是隨著黨員在地區、產業間流動和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現行的以建制村為單位設置黨支部的傳統組織設置模式越來越不利于農村生產力的發展。由于黨員流動,再加上一村多組、村組之間距離較遠、黨員分散,造成黨員難集中、活動難開展、作用難發揮,黨組織在村民小組的影響力非常有限。因此,創新農村黨的基層組織體制、優化黨組織設置,已成為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的一個重要因素。
龍江村是深溪鎮農業大村,現有農戶1670戶,農業人口6901人,村域面積15平方公里(江蘇江陰市華西村僅0.9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4230.87畝。在2010年組級區劃調整以前,全村設黨總支1個,黨支部2個,黨員93人;村民組22個,組干部44人。由于龍江村村域面積大、村民數量多、黨員分布廣,2個黨支部與22個村民組交錯設置、93名村黨員與44名組干部交叉分布,組織相脫離、工作不同步,導致黨的組織和工作在村民組一級的有效覆蓋尤其薄弱,體現為“四難”:一是黨員干部作用發揮難,黨員干部服務群眾的意識和能力差,不愿承擔組級工作,在組級干部的配備上甚至采取“輪流當”和“抓鬮選”的方式。二是村組生產要素集中難,原有22個村民組普遍面積小、人口少,產業特色優勢不明顯,人力、資金、技術、土地等各種生產要素難于集中和擴大。三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難,沒有集體經濟積累,黨員群眾忙于個人生計,對村支兩委班子和村組干部有怨氣,矛盾過多、人心不齊,集體公益事業無人抓、無心管。四是基層組織效應體現難,原有2個黨支部管理幅度大,組織管理相對“松散”,對黨員日常管理監督出現“空檔”;組織活動內容針對性不強,活動形式單一,黨員參與積極性不高。
在調研中,我們發現龍江村面臨的“四難”困境,普遍存在于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工作中?!八碾y”問題越突出,農村越是貧窮落后,黨員群眾越是不滿意。2010年以前,龍江村集體經濟積累僅20萬元,并無任何集體經濟收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排名長期位列深溪鎮倒數第一名,計劃生育工作常年被列為“三重”管理村,群眾滿意度極差。以龍江村為例來分析這些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具有普遍意義。
1、村黨組織執政地位的動搖。一是村支委班子不健全,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甚至處于癱瘓或半癱瘓狀態;班子成員之間不團結,“內耗”嚴重,影響了領導作用發揮;村黨組織不正常開展活動,長期不召開黨員大會,不發展新黨員,黨組織缺乏活力;支委班子帶領群眾致富的路數不清、能力不強、辦法不多、缺乏凝聚力和號召力;黨群干群關系緊張,等等。二是集體經濟薄弱,物質基礎不牢,黨組織缺乏團結群眾、凝聚群眾的物質基礎,辦公益事業,只能向群眾伸手要,久而久之,引起農民群眾的不滿和抵觸。三是客觀環境的制約。有的群眾認為,村委會是群眾選舉出來的,是自己利益的代言人。因此,一些群眾更擁護和信任村委會的領導,因而也影響和削弱了農村黨組織的領導地位和作用。
2、黨員隊伍整體素質的考驗。一是理想信念不牢。一些農村黨員干部對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認識不深刻,對實現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缺乏自覺性和堅定性,認為共產主義是理想中的事,可想而不可及。二是發展思路不清。一些農村黨員干部對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何帶領群眾致富,無所適從。有的黨員干部認為發家致富是群眾自己的事,各想各的,沒有責任和義務帶領群眾致富。三是精神狀態不佳。在困難面前,精神不振、畏首畏尾、不知所措,片面強調客觀困難,沒有帶領群眾開拓進取、戰勝困難的信心和勇氣,沒有奮發有為、堅忍不拔的斗志。四是工作方法不妥。有的黨員干部作風浮躁、方法簡單,不善運用行政的、經濟的、法律的、思想教育的方法做好群眾工作。五是為政不廉。有的黨員干部以權謀私、以權壓人、與民爭利。凡此種種,都使農村黨員干部的作風形象經受著新的嚴峻考驗。
3、黨內民主政治建設的難題。一是隨著黨務公開、村(居)務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黨員群眾民主意識普遍增強,要求參政議政的積極性普遍高漲;二是由于受傳統思想意識和習慣做法的影響,農村黨員干部擔心擴大民主會削弱“兩委”班子的領導權威,往往只在形式上聽取黨員群眾意見。黨員群眾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與黨員干部民主意識和能力弱的矛盾,隨著農村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日益明顯和突出。特別是在黨員群眾中表現尤為明顯。一方面他們強烈要求實踐自己的民主權利,另一方面由于受自身素質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又難以正確履行民主權利。
這些情況和問題的出現,呼喚著在農村處于組織核心作用的基層黨組織,必須著眼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局,與時俱進的探索創新基層組織設置模式,以一個全新的、富有生機與活力的村級組織平臺系統推進農村基層黨的建設。
二、基本做法
2011年7月,龍江村全面推進組級支部建設;2012年6月,龍江村掛牌成立黨委;2012年10月,龍江村黨委在全村組織實施“三支隊伍、四級聯動”服務模式。龍江村以實施基層黨建創新項目為契機,創新實踐“組級支部建設”模式,在組織設置、管理機制、組織定位、活動方式等方面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一)創新組織設置。一是在深入調研論證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歷史沿革、地理位置、河流走向、人口居住狀況、產業特色、資源分布等情況,堅持依法依規、科學適度和“兩并兩不并” 原則,依照村民組村民戶數的適度規模,將原22個村民組合并成為11個,并分別明確蔬菜種植、花卉種養和服務園區建設等發展重點。二是在組級區劃調整后,撤銷原有黨支部設置建制,在11個村民組建立7個黨支部(對于區域相鄰、產業相近,而黨員較少的7個村民組聯合組建3個黨支部),將村民組內全體黨員組織關系編入組級黨支部,保證每個支部黨員數有13名以上,形成網格化管理模式,確保了作用發揮;同時,以組級支委班子為領導核心,搭建以組級支部書記、村民組長、育齡婦女組長為主體的組級事務管理班子,并推薦治保主任、調解主任分別由組長和育齡婦女組長兼任,把原有44名組級干部精簡至29名,提升了工作效能。三是依托蛋雞養殖這一優勢產業,成立了龍江村蛋雞養殖協會,并跟進組建協會黨支部,以“支部+協會”模式,把專業協會在技術、信息、市場方面的優勢與黨組織在組織領導、政策引導、機制建設、提供服務、發動群眾等方面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增強了帶富能力。四是立足加強黨的領導,先后報經鎮黨委、區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將龍江村黨總支升格為黨委,增強了村級黨組織的凝聚力;同時,進一步明晰了村黨委、村委會、組級黨支部和村民組工作職能,全面推行“兩級兩委、交錯互動” 工作機制,激發了村組活力,形成了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擴大民主實踐。一是注重選舉民主,在嚴格按照“兩推一選”方式產生第八屆村兩委班子成員的基礎上,采取“公推直選” 方式,由全村廣大黨員群眾自主選舉產生了現任7名村黨委班子成員,其中,書記1名,副書記2名;以分村民組召開支部大會和村民會議的方式,先選支委班子,再選村民組級班子,且每名班子成員滿意度測評均在95分以上,充分尊重了民意。二是認真執行黨務、村務公開有關要求,細化了村、組兩級公開的形式、內容和程序等,分設村、組兩級公開公示欄,定期將廣大黨員群眾關心的工作事項進行公布,增強了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實組級干部向黨員群眾代表述職述廉和公開承諾制度,明確村組兩級黨組織書記在七一建黨節、村委會干部及村民組長在年終分別向全體黨員、群眾代表作述職述廉報告和公開承諾,提升了村組干部公信力。三是重大事項民主商議。按照“四議兩公開”工作法,全面實行村、組黨員群眾議事會議制度,集體討論、協商和決議涉及村、組危房改造、最低生活保障和集體經濟發展等重大事項,保障了黨員群眾的民主權利。2011年,經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為全村年滿60歲以上老人免費辦理農村合作醫療保險。
(三)健全服務網絡。一是搭建村級服務平臺。為更好地服務全村黨員群眾,累計投入300余萬元在交通便利之處新建了4800平方米的文體廣場和1500平方米的村級辦公陣地,在開設“一站式”的黨務和村務服務大廳的基礎上,配套建設遠程教育室、群眾說事室、志愿者服務中心和圖書閱覽室,夯實了服務基礎。二是配套落實組級活動陣地,將服務群眾的工作前置,先后投入20余萬元,為所屬7個組級黨支部和協會黨支部新建了活動陣地,配備必備辦公用品,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提升了服務實效。三是設立便民服務網點。依托村、組辦公陣地資源,配套設立了農家書屋、愛心屋和留守兒童活動中心等13個便民服務點,修建籃球場3個、健身場2個,豐富了服務功能。
(四)優化管理機制。一是強化黨員干部教育。在嚴格抓好“三會一課”的基礎上,制訂了村組兩級黨員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定期通過遠程教育網絡學習、邀請師資舉辦講座和組織外出參觀考察等方式,不斷強化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建設、服務水平和發展能力,突出了教育培訓的針對性。2012年8月份,村黨委出資組織村、組兩級黨員干部,赴湖北省武漢市百步亭社區進行了為期3天的參觀學習。二是按照黨員干部“五帶頭”標準管理要求,制定《龍江村共產黨員履職卡》,將黨員參加學習教育、承擔支部工作和開展志愿服務等內容全部納入其中,以此作為黨員“評星定級”主要依據。2012年,村黨委評定四星黨員15名、三星黨員31名、二星黨員35名、一星黨員25名,強化了作用發揮。三是豐富黨員活動載體。全面實行“三支隊伍、四級聯動、責任到人、服務到戶” 的服務模式,以村組黨員干部為主體,動員退休干部、退休教師和致富能手共同參與,分類組建志愿者服務隊伍9支132名,將全村1670戶家庭全部劃分給每一名黨員、干部和黨員志愿者聯系服務,并分類組建并實行量化考核,下沉了服務重心。
三、主要成效
龍江村創新組織設置,將黨的基層組織覆蓋下沉到村民組,把黨的工作直接做到村民家中,使黨員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讓群眾直接享受到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成果,看到黨的工作實效,感受到黨員干部實在的作風。龍江村在村民組上建支部,并配套工作機制,有力地加強了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推動了新農村建設,為農村基層黨組織“健全黨的組織體系”提供了范例。其主要成效是:
(一)黨的工作重心進一步下移。龍江村把黨支部建在村民組,使村民組黨支部成為黨在農村最基層的組織,是對傳統的以村為最基層單位黨建模式的突破,是農村基層組織設置模式的創新。村民組黨支部、協會組織黨支部的建立,使農村基層黨組織在設置上更加“細分化”,黨委、黨支部的結構組成更“扁平化”。龍江村在村民組中建立黨支部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做到“三先”原則,即組內事務黨員先知、組內事務黨員先議、各項行動黨員先帶頭。從而使黨的工作重心進一步下移,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絡格局基本形成。
(二)進一步夯實了黨建工作基礎。龍江村各組級黨支部、協會組織黨支部建立后,村黨委注意發揮各類黨支部在黨員教育、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活動都由支部書記牽頭,黨員共同出主意、想辦法,村黨委負責定期檢查和指導,黨支部負責具體實施。同時,通過每月黨支部書記例會等形式,暢通了民主渠道,并充分調動黨支部書記的積極性。分類設置黨支部后,一方面將計生、綜治和衛生等日常事務性職能下放到村民組,另一方面村組干部隊伍精簡后,提高了基本待遇,激發了隊伍活力,使村黨委有更多的精力狠抓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以更大的力度統攬全村基層黨建工作。隨著各黨支部內各項規章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龍江村的黨建工作更加規范、組織活動更加豐富、黨員隊伍更加壯大,有力地加強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進了新農村建設進程。
(三)有利于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各黨支部對黨員實行“小團隊式”的教育和管理,更具針對性,便于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有了進一步的保障。黨員設崗定責工作成效明顯。通過開展“三支隊伍、四級聯動”服務模式,一方面能根據黨員自身特點設崗定責,開展志愿服務,使黨員找到適合發揮作用的途徑。另一方面志愿服務在本村民組內運作,黨員之間、黨員與群眾之間非常熟悉,便于監督黨員,也有利于促使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四)有利于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通過建立村黨委、村民組黨支部,實行“兩級兩委、交錯互動”工作機制,呈現了“體內循環、線片結合、交叉負責、精細服務”的工作特點,基本實現了“民情聯系無遺漏、村務管理無盲點、為民服務無縫隙”的“三無”工作目標。與傳統的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模式相比較,村民組黨支部與群眾的聯系更加密切,群眾思想動態通過村民組黨支部能更快地傳遞到村黨委和村委會,有力地保障了黨在農村的各項工作平穩推進,也有利于社會穩定。龍江村村民組區劃調整和組級黨支部建立后,又分別組建組級治保委員會和調解委員會,提高了黨組織化解農村社會矛盾的能力,基本實現了“小事不出組、大事不出村”的目標,有效地促進了村里各項事業的發展,大大激發了村民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推動了和諧社會建設。2013年,龍江村實現農業產值5177.425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達10026元,村集體經濟非土地收入達180萬元,相較2011年,分別增長30%、25%、85%。
四、經驗啟示
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目的是適應農村新形勢和新任務變化的需要,進一步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并以此帶動農村各類組織和各支隊伍作用的充分發揮,實現黨在農村各個時期的歷史任務。由龍江村的創新實踐來看,在具體工作中,應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要注意強化農村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農村基層黨組織在農村各種組織中處于領導核心地位,發揮著領導核心作用。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都要靠農村黨組織強有力的領導作保證。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的調整與創新,要緊緊圍繞加強黨在農村的領導這一核心,以便于開展黨的活動、加強黨的領導為著力點。要通過調整與創新,切實發揮農村黨組織的政治核心、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從而保證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全面貫徹執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不斷鞏固和加強黨的執政基礎。
(二)要注意系統界定各類基層組織職能作用。村級組織建設是一個有機整體,黨在農村中的組織體制和行政體制緊密相連,如果兩者的設置調整在一定時期內不能協調一致, 將給黨組織的工作帶來一定的難度,對農村全局工作產生不利影響。因此,龍江村在調整黨組織設置上,充分考慮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行政體制調整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先進行村民組區域調整設置,推動組級行政管理職能合并,再考慮組級支部建設,力求做到互相銜接。同時,在進行組級支部建設過程中,同步建立健全包括支部“三會一課”、黨員目標管理等制度在內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 規范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行為,保證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各項工作得到順利開展和有效落實。
(三)要注意整體推進基層組織設置模式創新。農村具體情況不同,發展水平不同,調整和優化農村黨組織設置不可生搬硬套一種模式。創新黨組織設置形式的目的是使農村發展得更好更快, 必須以此為出發點,緊密結合實際,分類指導,從長計議,穩步實施,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邶埥鍎撔聦嵺`上看,創新農村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只是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步,基層黨建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還需要對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管理體系、運行機制、組織建設、活動內容、方式、途徑及載體配套進行創新,只有這樣,農村基層黨組織才能全面提高和發展,始終保持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先進性,不斷提高自身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深溪鎮龍江村實施“組級支部建設”是我區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大膽創新,是創新村組工作模式、組織架構、服務功能的積極探索,更是“健全黨的組織體系”的生動實踐。目前,區委正以開展黨的組織進小區(村組)、黨的聲音進樓群(院落)、黨的溫暖進家庭(農戶)為契機,將龍江村“在村民組上建支部”經驗向全區推廣,努力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邁上新臺階。